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明确:四年内将全部淘汰现有的非专用校车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网络
 点击:

  河南省政府今天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为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

  河南省明确要求,今后全省各地新购的校车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为专用校车。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即截止到2016年3月。

  河南省规定,要在2013年1月底前,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学生。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教育部开通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下一篇:教育部发文要求各地各校应普遍开展安全教育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