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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过教育修正案 保障学生不受霸凌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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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民意机构25日通过台湾“教育基本规定第8条修正草案”,将保障学生不受霸凌行为纳入基本法规中,并新增规定,授权台教育主管部门订定霸凌行为防制机制 、处理程序及其它应遵行事项准则。

  据台媒了解,现行条文规定,当局应保障学生学习权、受教育权、身体自主权、人格发展权,并使学生不受任何体罚,造成身心侵害。第8条修正草案,将保障学生不受霸凌行为纳入基本法规中。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吴清基于条文初审时表示,校园霸凌行为对学生人格发展影响很大,也妨碍学生学习权,更影响校园师生对基本人权的意识与反思能力,但教育部门并无相关规定或授权命令明定防制校园霸凌行为规范,希望藉此修正案,让教育行政人员有所遵循依据。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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