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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秋高教展设立特选(特展)展位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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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展商(公司):

    为了满足部分参展商的特殊要求,2011年秋季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将设特选展位,供有关参展商选用。现将具体做法说明如下:

    一、特展展位的范围:

    大会允许参展厂商在B、C(除国际展区C106-254)、D展厅内的任何地方挑选自己认为合适的展位。

    二、收费标准:

    特选展位(3米×3米)按6500元/展位,外资企业(独资、合资)8500元/展位。

    三、特展展位数量要求:

    挑选特选展位要求至少4个展位(双数)。

    四、特选展位申请办法:

    1、需要选用特选展位的参展商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并于9月25日前将

    特选展位申请表传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技术物资中心(传真:010-66075954、66097345)。

    2、本次会议特选展位将采取抽签的办法安排展位。提出申请特选展位的厂

    商派人准时参加抽签并挑选展位,抽签决定名次,名次在前的厂商优先挑选展位,

    并签定展位租赁合同。(电话010-66097126、66096418;联系人:孔凡波、后兴隆、赵树东)。

    3、大会定于2011年9月27日上午9点在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6楼会议室举行特选展位抽签活动。

    

    五、特装展位搭建高度要求:

    展位数4个(含4个)以上,限高5米;如果不按时提供图纸,展馆拒绝进馆搭建,

    请各参展商要高度重视。

    六、汇款要求:

    挑选特选展位的参展商,请于2011年10月12日前按租赁合同帐号及金额汇款。

    未按时汇款者将不予保留展位。汇款单上请注明“2011年秋季高仪展费用”。

    七、消防安全:

    根据消防安全部门的规定,本次会议要求特装参展商请于10月17日前将“装修图纸及施工申请表”(

    立体图1份,并标明尺寸和用材类型)分别提供给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技术

    物资中心,供消防部门审批

    南京联系人:朱新颜;电话:025-86753342; 传真:025-86753304;手机13851894018;

    E-mail:214624825@qq.com

    北京联系人:后兴隆、赵树东;电话010-66096418、66097126;E-mail:umc@moe.edu.cn

    八、注意事项:

    有关特装须知及施工申请表请到网站下载。特装厂商现场搭建不得出现参展单位以外的名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1年8月25日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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