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领照后稳定经营满半年 可申请3千元开业补贴
为了确保2011年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返锡无锡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1%以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的目标,7月6日举行的无锡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就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方面有了具体而又十分给力的政策支持。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鼓励高校毕业生从求职者向创业者的转变。其中规定,对于符合规划、环保、公共安全、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统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经合法批准的公共用地也可作为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场所。此外,对高校毕业生在无锡初次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投资兴办企业并带动5名以上无锡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的,可按照所办企业应为投资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申请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信誉度高、运行规范的网上交易平台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并将积极研究、制订网上创业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对认定为网上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据悉,此次《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在进一步完善后尽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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