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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整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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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反馈意见的通知》(鲁教督〔2006〕19号)精神,推进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建立稳定可靠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工作机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对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德政办发〔2005〕34号)要求,除乐陵市、德城区和德州经济开发区外,其他县(市、区)要在2006年底前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将农村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真正承担起以县级政府为主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平原县、夏津县要履行职能,尽快建立中小学校财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农村教师工资的增资计划,争取在1-2年内实现农村教师与县城教师统一标准。要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分流不称职人员;同时,按照开全课程的基本需求,及时补充新生力量,解决当前农村英语、信息技术、音体美教师严重短缺以及中小学教师日益突出的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等矛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
 

 

  二、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稳定增长
  2005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出现负增长的陵县、宁津县、庆云县、齐河县、武城县、乐陵市、禹城市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要克服困难,努力增加教育拨款,确保2006年比往年有较大提高。德城区、平原县、德州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逐步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2006年农村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最低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设立救助贫困生专项资金,并在财政拨款中作出安排,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三、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征收和管理,确保两项附加按时足额征收入库。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和《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管理。财政入库的教育费附加要于当年全部拨付教育部门,按规定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发展职业教育,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发放教师工资或支付社会保障金、医疗费补贴、住房补贴等。2005年欠拨的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于2006年12月15日前全部拨齐。
 

 

  四、切实加强危改资金的管理,加快危房改造步伐
  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房改造经费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危改投入的力度,根据危改工程规划,设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确保上级安排下拨的危房改造专款和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给项目学校。2005年前危改专款尚未完全拨付的平原县、陵县、齐河县、夏津县、宁津县,要于2006年12月15日前拨付到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对督导评估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搞好跟踪督查。要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重组,通过校产置换,更好地筹集建设资金。同时,推广乐陵市花园镇发动个体工商大户捐资搞危改的经验,鼓励捐资助学,开辟新的财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危改的积极性。今后,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4部门联合下发的《德州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县(市、区)危改工作进行考核奖励,确保如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五、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
  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确保中职与普高的招生比例达到4:6,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发展。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按照每个县(市、区)建好1所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要求,宁津县、陵县、平原县、庆云县、武城县等5个经济欠发达县要切实用好省、市专项扶持资金,确保2年内建成;其他县(市、区)要通过多元化投入,用3-4年时间建成。从2006年起,市、县两级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附加的20%用于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骨干职业学校和资助贫困生。
 

 

  六、重视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办园水平
  深化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乡政府办园的示范作用,调动社会各级办园的积极性,努力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陵县、乐陵市、德州经济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要加快县级实验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庆云县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对县实验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省级实验(示范)园复评验收;德城区、乐陵市、庆云县要把乡镇中心园建设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按照《德州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争取早日消灭中心幼儿园空白的乡镇;其他县(市、区)也要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上加大力度,扩大办园规模,改善办园条件。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批办园资格,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确保幼儿安全。
 

 

  七、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工作力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控辍目标责任制”,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加强义务教育档案管理,搞好小学和初中学籍档案衔接,尽快完善义务教育电子档案。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使教学设备及时得到更换和补充,实现“双高普九”的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教育“三项工程”,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落实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具体承担整改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机制,全力抓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从根本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要根据省、市督导评估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在时间上未作具体要求的,要于2006年底前完成整改。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并将整改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于12月5日前,将整改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2322558),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对各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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