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专项课题评审会议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网络
设立专项课题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规课题的必要补充。专项课题的设立,有利于增强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多方筹集科研经费,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扶植科研弱势群体和加强科研落后领域。1999年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教育部人事司开始合作实施第一期“特级教师专项课题”以来,逐步扩大合作领域和层次,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2006年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与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公室进行了第一次合作,批准设立了六个课题立项。今年将有10项获得批准,这对于学科建设处于弱势的成人教育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专项课题的评审工作参照规划办公室常规课题的评办法进行,对课题立项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和评审纪律、专家职责、评审方法和程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采取匿名评审,以确保评审的质量和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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