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创业就业形势喜人
今年以来,丹阳市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坚持创业就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坚持扩大创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全方位促进创业就业增长。1-6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2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3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6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4%以内。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5950人,开展创业意识培训40850人、创业培训1660人,现已实现成功创业1179人,带动6484人实现就业。全市创业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为丹阳市经济高效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以贯彻就业优先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
1、制定落实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制订《丹阳市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明确规范全市的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丹阳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力度地促进创业就业。相继出台《丹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丹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畅通了帮扶渠道。
2、建立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出台《丹阳市建立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全市创业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建设长效机制为着力点,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1、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丹阳自2010年被授予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光荣称号以来,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维权“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全面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积极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进乡入户,了解农民工心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村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上半年新增农村转移就业6051人。
2、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丹阳人社局及时解读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和办法,大力宣传有关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申报,确保援助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吃透政策,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基层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不走样,提高就业援助力度。
3、针对重点群体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联合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就业。1-6月,丹阳全市各级级人力资源市场共开展招聘活动68次,2989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75738个,70314名求职者进场应聘,达成用工意向46992个。三、以实施培训工程为抓手,着重提升劳动者素质体面就业
1、规范各类培训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复核工作。对定点培训机构严格把关,实行表彰奖励和退出机制:培训质量好、管理规范、培训后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予以表彰奖励;反之,则取消其定点资格。二是规范开班程序、细化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培训班实行办班窗口申报制度,严格做到开班申报备案,监管培训质量,规范资金拨付,制定了社会公示、开班核实、结业核查、就业跟踪和台帐管理五项制度,建立了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就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财政拨款“同人同库”数据库。三是建立培训与创业就业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
2、深化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开展教研活动,提高师资水平。引入创业者前期素质测评机制,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探索“培训+实训”的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以建设创业型城市为立足点,全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完善并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继续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费减免、金融、工商、场地支持、创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和工作交流,促进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
2、进一步营造创业就业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开辟就业创业专版,开展创业讲堂、创业故事会、创业人生栏目等活动,培育创业文化;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明星、创业服务先进单位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推广典型,营造创业氛围。
3、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丹阳市全面拓展创业贷款,将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在办理放贷业务时,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零收费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截至目前,丹阳共计为116名创业人员贷款1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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