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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见习生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

发布日期:2011-06-0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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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贵阳医保中心等75家单位为该市首批就业见习单位,接纳毕业生就业见习。根据相关规定,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就业见习单位每年需提供5个就业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提供生活补助,补助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应统一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伤残医疗商业保险。政府将向企业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费补贴,100元的保险金补贴。

  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留用人员人数在总见习人数20%以上,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保的,主管部门将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奖励见习单位。

  记者了解到,6月12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将举行“2011年贵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申请见习人员为近两年毕业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或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见习生一次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单位的见习.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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