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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如何行使

发布日期:2011-06-0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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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如何行使?

  答:我国《继承法》第六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行使。”据此,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分为两种情况: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有部分行为能力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即可由他们的父母、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可以征得父母、监护人同意后自己去行使。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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