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本“林荫道”还是“林阴道”
近日,一苏州网友在其博客上称,当他在女儿的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上看到“林阴道”一词时,却产生了极大的质疑:记得自己一直学的是“林荫道”。对此,教材编写者解释说“林荫道”是异读词,为防止出现混淆,所以国家语委进行了统一修改。(5月22日《扬子晚报》)
“林荫道”和“林阴道”究竟怎么写?这本来就见仁见智。因为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就说二者写法相通,无论是“阴”还是“荫”均读第一声。既然《现代汉语词典》说二者均可写,那么还有必要非争议出一个“子丑寅卯”吗?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教科书如何规范执行国家语委的语言标准,具体说,“林荫道”和“林阴道”究竟谁该出现在小学一年级的课本中,到底谁来统一谁,这里有无标准?苏州大学语委委员、文学院教授曹炜说:“在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2005年修订的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记载中,将‘林荫道’作为推荐词条,而‘林阴道’为非推荐词条。”以此来看,出现在教材中应该是“林荫道”而不是“林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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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苏教版教材编写时首选却是“林阴道”呢?苏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编委、金陵中学实验小学杨新富校长以“不混淆”作回应,这让人感觉答非所问,公众并非认为“林荫道”与“林阴道”不能统读,而是反对为了所谓“不混淆”而阉割“林荫道”中形象的“遮盖”意。如果顺从杨新富“不混淆”的逻辑,是否也该把《现代汉语词典》中读第一声的“荫蔽”也改写“阴蔽”,那么“阴蔽”的“遮蔽”又如何向孩子们说得明白呢?
中科院语言研究所之所以要把“林荫道”作为推荐词条,恐怕是尊重“荫”的“遮蔽”义,便于群众理解、运用吧!事实上,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区别混淆词汇有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词汇的使用频率,从构词造句看,“林荫道”在现实生活中使用频率要高于“林阴道”。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个重要特征,语言最权威的发言人是群众,只有充分尊重群众,才是真正的尊重语言,群众才是语言延续的生命力。再说从文化传承角度看,“林荫道”自秦汉就出现了,而“林阴道”在唐宋时才出现。
事实上,公众不是“茴”有几种写法的孔乙己,也不是吃饱撑的,之所以这么较真,是因为像这样的异读词有400多个,经常发生矛盾,如果连教材都不能依据“推荐词条”厘清这些字,势必给语言规范“乱上添乱”,不仅影响人们日常交流,而且可能导致一些词义、文化断裂。群众语言习惯、构词造句、文化传承决定教材不能没有“林荫道”。这也提醒教材编写者,遇到异读词时千万不能盲动,要细思量,慎定夺。
在实际教学中重字音轻字形的现象更加明显,由于很多地方高考字音年年考,字形题很少单独设置,导致教学中老师过多强化字音训练,而漠视字形纠偏,学生也不以为意,结果作文中的错别字俯拾皆是,文字题的别字也很刺眼,把“曹禺”写成“曹偶”,把“一蹴而就”写成“一簇而就”让人哭笑不得。如果高考指挥棒不重视字形,长此以往,汉字“音形义”中“形义”的功能将衰退,届时丢失恐不仅是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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