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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并经批准使用未成年工问题

发布日期:2011-05-2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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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实际情况,确实需要使用未成年工时,企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来成年工作,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级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3)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4)未成年工作上岗前用人单位应进行有关原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用人单位如需使用未成年工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过批准后使用未成年工时需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跟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所列出的项目进行。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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