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条约》及批准进程 4
【条约的修订】
2010年12月16日,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就如何修改《里斯本条约》以建立欧元区永久性危机应对机制达成一致。同意在去年12月1日刚生效的《里斯本条约》中加入欧元区成员国可以设立一套稳定机制,为陷入危机的成员提供救助,但启动这套机制必须是为了维护欧元区的整体稳定,且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提供救助还需附加严格的条件等内容,从而为欧元区国家建立永久性危机应对机制提供法律基础。修改《里斯本条约》还需经过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批准才能生效。
克与《里斯本条约》
1938年,英法等国牺牲当时捷克斯洛伐克的利益,迫使捷接受《慕尼黑协定》,将其境内的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二战结束后,捷收回苏台德地区,并根据时任捷总统贝奈斯的法令,将250万苏台德地区的日耳曼人和少数匈牙利族人驱逐出境,并没收了他们的全部财产。几十年来,这些被驱逐的人或其后裔一直要求重返家园和归还财产。为此,捷克总统克劳斯对批准《里斯本条约》提出条件,保证《里斯本条约》不会导致重新评估贝奈斯法令。
与这一法令有关的部分财产也牵涉到了独立后的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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