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5-04 来源:网络
 点击: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本项目部研究确定了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及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办法。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确保中山市标化、文明优良工地,争创广东省标化、文明优良工地。
2、 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事故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4、根据JGJ59-99评分标准,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

 
二、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

 
1、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及“四口”防护、基坑支撑与模板工程、“三宝”、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机共九项分项,并确定了每个分项的分值(见目标实施网络图)。
 
2、 每一分项落实了责任人、实施班组及实施人,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班组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从而降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由粗到细、由面到点,层层落实到每一班组及责任人。
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的目标,目标考核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每一分项进行检查评分与考核。分项得分占分项满分的85%以上的班组责任人评为优良,75%以上的班组及责任人评为不合格。

 
项目部每月一次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个班组及责任人进行检查评分、考核记录。考核达到优良等级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安全管理监督的基本原则
下一篇:光伏产品出口需权威认证护航(1)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