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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首批23名稳定创业毕业生领3000元奖励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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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毕业于新疆医科大学的穆盈君,由于自己成功创业,从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指导科领到了3000元的“红包”奖励。

  穆盈君2009年开始自主创业,在首府六道湾附近开了一家中医推拿所。在他创业过程中,感受最深的就是缺乏资金。

  当穆盈君得知首府出台了“符合条件的首府大学毕业生稳定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到3000元创业鼓励金”这一政策时,就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申请。

  “政府和相关部门关注我们大学生创业,也给了我们创业的信心。”穆盈君说,这笔钱可以让他再进一些仪器。

  8日,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指导科相关人员介绍,去年底,首府出台相关政策,从再就业资金中支取450万元奖励稳定创业毕业生。像穆盈君这样,拿到3000元创业鼓励金的稳定创业毕业生,第一批有23人。

  根据通知规定,具有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2007年以来(含2007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以及技校生),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乌鲁木齐市成功创业的,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一直正常经营的,或创业者与大商场、大市场签订有租赁合同、摊位两年以上合同一直正常经营的,或在我市农村创办养殖场、种植场成为养殖大户、种植大户且带动就业6人以上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即可领取创业鼓励金。

  提出申请时,所创办的企业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成功创业时间的计算以领取营业执照时间或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具的实际开业时间证明为准。通知所要求的种植大户指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上,养殖大户指养殖存栏大畜60头以上或小畜存栏300只以上或家禽存栏4000只以上者。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可以随时申报创业鼓励金,经过审核后将及时发放。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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