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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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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在加大对“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培训力度,健全市场创业就业机制,开发就业岗位,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的创业就业保障机制的同时,出台一系列引导、扶持、鼓励“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原有就业和再就业资金中增设“农转居”居民创业和就业资金,资金专项用于“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等有关补贴、资助、贴息、培训、奖励,以及积极加盟“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工程的社会机构和为该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实施,宝安区促进“农转居”居民创业就业的进程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创办企业获政府奖励

  积极就业得政府补贴

  据宝安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政府实施优惠政策的实质是鼓励“农转居”居民自主创业就业。“农转居”居民创办的企业,持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有关条件规定,优先给予区“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工程”一次性资助、上市补贴、信息化建设资助、展览展销活动补贴和有关奖励;对创办科技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按区有关规定给予资助、无息借款、补贴和奖励。

  “农转居”居民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等手续的,经劳动部门核实后,给予个人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奖励;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农转居”居民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农转居”居民接受再教育,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学费补贴。属特困家庭和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残疾人的“农转居”居民参加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获得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学费补贴和助学救助。

  区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创业成就奖”、“就业成才奖”、“创业就业工程奖”分别奖励在创业就业中表现优异的“农转居”居民和表现突出的政府部门、辖区企业和各类机构。

  减免税费担保贷款无偿贴息

  多项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就业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宝安区还制定了一套扶持政策作为鼓励“农转居”居民自主创业就业的补充。政策规定,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条件的“农转居”居民创业的,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期限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国家、省、市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对象的“农转居”居民,在依法缴纳各项税款和费用后,凭有效完税证明可享受区税收分成部分的补贴,凭有效缴费证明可享受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税费减免人员所享受总额。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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