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立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引导机制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1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工作会上获悉,今后北京将建立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引导机制、民办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机制、民办教育表彰奖励机制和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机制。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唐立军、北京市教委委员孙善学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北京各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兼党建工作联络员及北京各民办高校董事长、校长、书记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明确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的目的、适用范围、鼓励机制和资助重点,还对发展引导项目建设的内容、组织和实施、资金管理、验收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办法》,政府建立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引导机制、民办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机制、民办教育表彰奖励机制和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机制,重点支持鼓励民办高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重点推进民办高职院校示范校建设;重点鼓励民办中小学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为社会提供广泛的选择性教育服务,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重点扶持发展面向社区服务的普惠型民办学前教育,提高民办学前教育的服务能力和便利水平。其中扶持引导项目按照市财政资金项目预算规定管理,每年申报一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拨款,项目单位对资助的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