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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下月实施

发布日期:2011-01-1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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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召开《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


  新修订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规定》全面贯彻实施,12月29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相关省级部门负责人、中央、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还邀请了省内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介绍了《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介绍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安排意见;省公安厅消防局局长王郭社介绍了当前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形势。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是原《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后形成的。在修订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二是对上位法的原则规定进行细化;三是对实际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规范。新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与原规定相比,变化很大,呈现出很多亮点。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了消防审核验收的范围;三是明确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四是明确了消防监督机构的分工权限。

  发布会由省法制办副主任王军道主持。他在最后强调,希望各个媒体能够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规定》,遵守《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贯彻实施《规定》,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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