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参展项目侵权将被严惩

发布日期:2011-01-06 来源:网络
 点击: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点击率:405     2007-7-6 0:00:00    
 
 
     参展方的参展项目具有侵权嫌疑,展会主办方应当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将被禁止参加下一届展

会。从昨天起到7月21日,《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在首都之窗和法制办网站上征求民意。

  《办法》规定,展会主办方在展前应对参展方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的参展项目进行必要的检索。在

认为必要时,预先审查参展方和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拒绝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参展项目参展。

展会主办方如果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展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给予警告;情节严

重的,对其再次举办相关展会的申请不予批准。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会展业纳税存在四大问题
下一篇: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