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公安部部长 司法部部长 建设部部长 交通部部长 文化部部长 卫生部部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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