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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育部2010年实验教学骨干教师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1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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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82号),2010年“实验教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编号2010—23)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承办,吉林大学国家级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协办,详情可登陆中国高校教师网查询(www.ccf.edu.cn)。经研究,研修班决定于6月11—14日在长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专题报告
    1.高校实验中心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
    2.高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
    3.新形势下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工程训练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
    5.经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互动交流
     1.专家与参会教师互动交流。专家深入到参会教师中间,就实验教学改革的理念、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的改革思路、创新人才的培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创新等问题与参会教师进行互动交流。

     2.论文交流。本次研修班征集论文,并汇编成集,会上交流,收集的论文推荐到《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公开发表。有投稿意向的参会教师请在6月4日前将论文发至会务组。

     3.现场交流。现场交流各学校在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举措。

    (三)实地考察
     参观吉林大学有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授课专家
     张新祥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部长)
     滕利荣教授(吉林大学国家级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梁延德教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学科组组长、大连理工大学国家级工程训练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秦艳梅教授(北京工商大学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三、培训证书
     经过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教师,统一颁发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研修人员
     高等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

    五、研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6月12—14日,11日报到。
     地点:长春

     六、有关事项
    1.参加研修班的教师请认真填写实验教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附件一),并于2010年6月4日前将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
    2.报到时请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推荐表(附件二)加盖公章的原件交会务组。推荐表可从中国高校教师网下载(www.ccf.edu.cn)。
    3.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会务组将及时发出报到通知,并详告会议地点和其他报到有关事项。
    4.培训费1200元;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邾根标   赵峰
     联系电话:010-63539706,63563589  13911165992
     传    真:010-63567970,63563589
     电子邮箱:gjxh123@126.com
     邮    编:100082
     地    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
     为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望有关院校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下载:2010年实验教学研修班(电子版).doc(含报名回执与推荐表)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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