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能成为招商引资的献礼羔羊
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中职高职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去深圳富士康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一位老师表示,在富士康实习,学生的基本工资是每月1200元,包吃包住;8小时工作制,加班有加班费。
这原本应该是一件可以多赢的好事:学生可以在实践中尽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学校借助企业的设备、环境完成教学任务,节省了教育成本;企业则按自己的要求与模式训练培养出充足的劳动力储备,减少了职工培训支出。
实际上,职业技工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是惯例,在职业教育发达的德国也是如此,教育部的文件亦有相关规定。可能正因是惯例,所以河南省教育厅才不惮堂而皇之地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了动员令吧。
然而,无论是国际惯例还是教育部文件,都是要以学生为本,以教育为目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选定为实习工厂。除了工厂要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工厂的管理制度、工作节奏也应尽量符合学生学习的规律。因此选择实习工厂,首先要对厂方有所要求。
而河南方面只组织、动员学生去深圳富士康顶岗实习,却没有从实现教育职能的角度对企业提出任何要求。不少学校反倒对学生做出了要严格服从企业管理的苛刻规定,甚至以不发毕业证相威胁。很显然,在这里,学校的教育使命服从了企业的生产需要。
不过,送去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倒是不需要学习什么太专业的技术与知识的,因为二年级的甚至学新闻、学文秘的学生,也都被要求去与他们专业不搭界的岗位实习。至此可以看穿,输送到富士康的实习生就是简单而廉价的劳动力。
这仍是个多赢的局面,学校、企业利益只增不减,就是学生也能在实习期间挣到工资了。但是,所有显见的利益都是以学生潜在的权利受损为代价的:他们交足了学费,却被提前放了“羊”,没有学到想要学的知识,却要去干不一定想干的劳动,而且因为学生的身份失去了议价的能力,这连农民工也不如……日前公布的《“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就揭露,占富士康普工数量近三分之一的学生工遭受着同工不同酬的待遇。
不过,从招徕富士康落户河南的角度来说,河南教育厅此举不啻是雪中送炭,立了一功。但亦由此再开公共权力以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为代价向特定企业输送利益的恶例。政绩狂热里,教育失去保障,学生失去保护,纵引得商家归,创造的也是血泪GDP;如此媚商无异于饮鸩止渴,不可效仿。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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