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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收取“安全管理”费

发布日期:2010-10-1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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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塘沽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始进行专项检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各校不得以校园安保升级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等费用。

    和往年开学不同,今年所有学校的校园安保措施全面升级,在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各校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名目的费用。自今年秋季开学起,学生校服也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办统一组织招标,为学生统一购买质优价廉的校服。

    针对家长关注的补课问题,塘沽教育人员介绍说,公办学校和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是绝对禁止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中,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公办学校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也是被明令禁止的,公办教师更不得举办各类有偿家教。此外,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将在校学生分为“就业班”和“升学班”,举办面向春季高考的补习班、复习班。不能利用周六、周日、节假日补课,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补课费。招生简章的内容中,也不能做出包分配、参加秋季高考、安排就业等承诺。

    目前,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禁止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教育收费的明细会在校园里进行公告,家长发现有不合理的收费情况,可向教育局投诉。

作者:王祖凌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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