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认定2010年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工作的通告
2010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简称资质)单位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有关单位按本通告要求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含年审)条件
(一)申报(含年审)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建设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营业资质资格;
2、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或校园网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
4、拥有一定数量的较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以及工程管理人员。
(二)申报(含年审)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数字实验室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
3、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以及工程管理人员。
二、申报(含年审)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含年审,下同)时须提供的材料
1、申报资质的单位须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申请(含年审)登记表》(见附件),并按《申报(含年审)2010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须知》(简称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2、2009年已获建设资质的单位须进行年审申报,并按申报“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二)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技术专家对申报(含年审)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进行评审等工作。
(三)河北省教育厅依综合评审情况认定具有2010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资质”、“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建设资质”或 “河北省中小学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含年审)时间、地点
申报(含年审)时间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10年2月25日止。具体事宜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理,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邮编:050051。咨询电话:0311-66005382、66005388、66005383、66005385。
“申报(含年审)须知”请到邮箱hbjyzb66005382@163.COM下载。
四、自省公布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认定结果之日起,河北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在建设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时,从省2010年认定的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中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由不具备建设资质单位承建的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工程,省、市、县(市、区)将不予进行评估验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全省通报。
五、获得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在承建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违法、违纪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建设资质,并予以通报。
附件、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申请(含年审)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