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近日,从南充市财政局获悉,至2009年底,南充市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共计150300万元,化债率达到100%,全面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有关部门对我市此项工作的验收。
纳入此次化解范围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指2005年12月31日以前,除市政府所在的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据悉,南充市涉及“普九”债务的学校 710所,教学点795个,2009年底经省考核验收小组清理核实,最终核定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150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省财政厅为此建立了化债激励机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余额、农村初中和小学学生人数、农业人口和财力水平等因素,在标准债务额范围内对各地化债额按平均不低于50%的比例计算分配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还适当提高了革命老区、盆周山区、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财力较差地区的化债补助系数。
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南充市还明确规定除“农村义务教育偿债补助”专项用于“普九”债务的化解外,各县(市、区)将当年转移支付新增部分优先用于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记者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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