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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小学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日期:2010-06-0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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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自然、数学仪器等应及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总账、仪器明细账、仪器台账。由实验教师核准品种、数量验收后放入仪器室。自制教具要单独立账记载。
  三、教学仪器按小学自然、数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合理摆放在仪器柜内,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四、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蛀,保持仪器完好,延长使用寿命。
  五、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三天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药品)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备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七、每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会计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八、实验室要安装安全用电装置,总配电箱内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九、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毒、防潮、防火、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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