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师资格的认
发布日期:2010-06-02 来源:网络
事项名称: 房山区-教师资格的认定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三十个法定工作日
相关网址: http://www.bjfsh.gov.cn/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宣武区-办理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申请
下一篇:RFID大型应用以政府为主
频道月排行
频道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