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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班

发布日期:2010-05-2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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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教育部、财政部全面推进并实施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作为“质量工程”重点建设目标之一的“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工程,主要是在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在全国重点建设500个左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的同时,为高校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工作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以此来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实验教学基地和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为此,我所决定举办“全国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研讨内容
1、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2、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指导思想、原则与评审指标体系建设及考评;
3、高校实验教学改革思路与实验室管理创新工作实践(①实验室管理内涵②仪器设备管理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④对实验教学的再认识);
4、实验室建设的新理念与创新性实验教学体系建设(①中心定位②实验队伍③实验教学④管理模式);
5、实验教学中心网络平台建设与教学实践;
6、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前期准备工作实务;
7、国家级、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申报方法与注意的问题;
8、高等学校在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加强实验室工作,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举措;
9、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国际比较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核心指标建设。

    二、会议形式:
    本次研讨班以专家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为主,互动交流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参会人员: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教处有关负责人;高等学校主管实验室与实验教学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等。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9年12月25日—12月28日  海  口(25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2010年01月22日—01月25日  昆  明(22日全天报到)

    五、培训证书:
    参加研讨班的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后,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颁发《全国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训证书。

    六、有关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和会议期间餐费)。
2、住宿统一安排,统一开具发票,费用自理。

    七、报名办法:
    请报名参加研讨班的学员按要求填写“回执表”,并及时传真或发邮件至秘书处,秘书处将在开班前一周回复“报到确认函”,详细告知具体报到地址、乘车路线及有关事宜。

会务联系人:沈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4720          报名传真:010-62514733
E-mail: yanjiusuo@yeah.net      信息查询:www.jys.edu.cn

附件:“全国高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班回执表 点击下载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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