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评
发布日期:2007-11-14 来源:网络
教育部科技司、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科技与质量司、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河北省科技厅: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和《关于做好2004年—2008年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03]15号)的精神,2008年将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
2、参加2008年工程科学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2个、部门重点实验室3个,共35个;材料科学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8个、部门重点实验室1个,共19个(见附件)。
请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2008年度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重点实验室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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