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调整关税税率控制高耗能产
发布日期:2007-06-18 来源:网络
另外,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这是继今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
此次还对天然石墨、稀土金属等产品开征10%的出口关税;对偏钨酸铵、氧化钼等产品开征5%至15%的出口关税。将镍、钨、锰、钼和稀土金属等金属原矿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将煤焦油、部分铁合金、萤石等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5%至10%提高至10%至15%。同时,为鼓励进口,促进贸易平衡,还将对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为0至3%。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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