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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确定“十一五”行风建设

发布日期:2007-03-2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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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既要抓住硬指标不放松,确保供电营业窗口100%达标,确保95598客户服务系统全省覆盖,又要抓住软指标不放松,确保供电服务承诺兑现率100%,确保客户投诉办结率100%。”这是日前出台的《海南电网公司“十一五”行风建设及纠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突出强调的内容。

  据悉,这是海南电网公司为响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万家灯火,南网情深”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内涵,全面提升供电服务水平而采取的一项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各供电公司年度考核的六项内容。一是城乡供电营业窗口动态达标率100%,各供电公司要建成一个城市或乡镇供电示范营业窗口;二是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供电服务建管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三是供电服务承诺兑现率100%;四是客户投诉办结率100%;五是四大区域供电公司客户满意率98%及以上,其它供电公司客户满意率95%及以上;六是客户意见、建议件件要落实,回访率达到95%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了海南电网“十一五”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加快营销信息化系统建设。力争“十一五”末达到营销作业层的作业处理自动化,管理层的管理信息化,决策层的决策支持智能化;大力加强县级电网建设。完成县级电网建设投资34亿元,保持供电区域内行政村通电率100%,自然村通电率99%,延伸解决5000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积极稳妥做好41个农场接管工作,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显著提高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水平;95598客服系统全省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缩短供电服务半径,全面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光喊口号不行,努力提高城乡供电可靠率,最大限度减少客户停电损失,就是最好的服务。为此,《实施意见》明确了继续强化主网架建设、加强县城电网建设、大力推进营销服务技术进步、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以保证行风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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