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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供电服务类申诉比例下降

发布日期:2007-03-2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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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从湖南省工商局了解,200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8078件。其中,供电服务类申诉比例下降。     
    据了解,200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消费者申诉十大热点分别为食品安全、手机、服装和鞋、装饰材料、伪劣农资、电信、公用企业、文化娱乐、维修服务、中介服务。其中,电信申诉占4312件,占服务消费申诉数总数的43%,居二十类服务申诉的首位。受理交通运输及供电、供水和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服务类申诉1286件,其中,供电服务类申诉108件,仅占所有消费者申诉的0.4%、公共设施服务类申诉的8.39%。     
    在公布的2006年湖南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名列第二的是郴州市某电力集团公司强行收取用电保险费案:2006年3月,郴州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电力集团公司在未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收取用电保险费。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和未告知并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于2003年11月开始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代理供(用)电责任保险业务,截至2006年5月12日止,共代收供(用)电责任保险费92万多元。郴州市工商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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