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 晨光电
发布日期:2007-01-30 来源:网络
据了解,浙江晨光电缆有限公司是由创建于1984年的浙江省平湖电缆厂整体转制而成,是全国电力电缆著名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晨光”商标最早注册于1991年1月,并列入市政府《“1858”商标品牌战略工程》重点培育对象,2005年底通过商标管理途径申报材料顺利递交省工商局,2006年通过省工商局审核成功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不过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市场假冒“晨光”注册商标的事件接二连三,让企业叫苦不迭。去年7月,安徽庐江人徐某在其开设的建材店中开始销售“晨光”牌PVC穿线管,该PVC穿线管使用的“晨光”商标与晨光电缆有限公司用于电线电缆产品上的第541617号注册商标外形完全一致。去年11月13日,晨光电缆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并依法认定“晨光”商标为驰名商标。
1月11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晨光”驰名商标的侵权,并对晨光企业提出的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予以全额支持。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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