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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 晨光电

发布日期:2007-01-3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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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一直守候在安徽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浙江晨光电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直到傍晚还没有见到被告前来上诉。“过了最后的上诉期,我们的驰名商标就被确认了。”“晨光”是嘉兴2007年摘取的首件驰名商标。

  据了解,浙江晨光电缆有限公司是由创建于1984年的浙江省平湖电缆厂整体转制而成,是全国电力电缆著名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晨光”商标最早注册于1991年1月,并列入市政府《“1858”商标品牌战略工程》重点培育对象,2005年底通过商标管理途径申报材料顺利递交省工商局,2006年通过省工商局审核成功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不过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市场假冒“晨光”注册商标的事件接二连三,让企业叫苦不迭。去年7月,安徽庐江人徐某在其开设的建材店中开始销售“晨光”牌PVC穿线管,该PVC穿线管使用的“晨光”商标与晨光电缆有限公司用于电线电缆产品上的第541617号注册商标外形完全一致。去年11月13日,晨光电缆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并依法认定“晨光”商标为驰名商标。

  1月11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晨光”驰名商标的侵权,并对晨光企业提出的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予以全额支持。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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