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环保总局:火力发电行业环境可持

发布日期:2007-01-19 来源:网络
 点击:
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华东、华中、华北、东北和西北五个地区的“十一五”电力发展和电网建设规划研讨会。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王金南作为研讨会特邀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并在研讨会上发表了《火力发电行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报告。王金南总工特别指出,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极为密切,直接关系到国家“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现,“十一五”电力发展必须实现环境的可持续性。并建议:(1)规划编制部门应该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对电力行业布局的影响,真正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施“以大压小”政策,利用结构调整挖掘环境容量;(2)电力企业要树立电力生产全成本的观念和环境容量资源价值观,善于利用市场机制降低污染减排成本;(3)电力行业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这些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4)严格电力准入门槛,实施排放绩效和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5)规划要与国家环保总局与地方政府以及电力集团公司签定的二氧化硫省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相衔接,把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全面落实到这些规划中。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召开07年技术监
下一篇:曾培炎:完善统计制度做好能源环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