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完成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
发布日期:2007-01-16 来源:网络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关于“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2006年11月国资委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进行了全面换届调整。
据介绍,为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适应加强当期监督,突出检查重点的要求,各监事会进驻企业后积极开展工作,包括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及财务预决算会等会议;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生产流程,与企业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部分监事会对企业集团总部和子公司开展了实地检查。本次监事会全面换届调整,做到了紧张有序、平稳高效,为2007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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