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资本向能源交通等六大
根据《规划》,产权多元化仍是未来几年浙江省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核心。省属国有企业将继续分类分批推进改革重组。《规划》提出,对能源、交通、航空、铁路等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行业的企业,在保持国有独资,或在国有绝对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对国有经济具有较强优势的竞争性行业,如国内外贸易、钢铁、化工等,通过辅业分离、产业整合、同类合并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及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对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且竞争优势不明显,或者国有资产存量较小、更适合分散经营的行业领域,要通过加快推进产权制度创新,实现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对于具有专业投资功能的企业,要以资本运作和战略持股为主要职能,实施相关产业的整合,发展成为具有明显优势的投资类资产经营公司。
《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总量增长、绩效良好、体制完善的同时,企业要做强做大。国有资产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集中度从“十五”末的70%提高到“十一五”末的80%左右;力争到2010年末形成2至3家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千亿、2至3家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五百亿、5家资产规模或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大企业集群。同时,争取有2至3家进入中国企业100强或行业前1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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