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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电监办第一次党员大会胜利召

发布日期:2007-01-0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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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太原电监办的实际,在征得中共山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同意后,2006年12月30日,太原电监办召开了中共国家电监会太原电监办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中共山西省直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太原电监办负责人作了机关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的工作,充分反映了太原电监办成立以来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报告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鼓舞人心。大会原则通过了报告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民主选举程序,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了党委委员3名、纪委委员3名。会后,新当选的党委和纪委委员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大会希望机关党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中共山西省直工委有关负责人在讲话中对太原电监办一年来所作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要摆正位置,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把党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二是要有使命感,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四是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全面发展,为和谐山西、和谐电力做出更大贡献。
会后,省直工委刘巩书记及其他负责同志与我办党组成员、新产生的两委委员研讨了我办下一步党建工作的重点以及开展工作的注意事项,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指导意见。

    党的组织建设是机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太原电监办党组成立以来,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以党建工作统帅全局,以党建推动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把党建工作贯穿于落实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的全过程。我办成立以来,每一项工作都得到了地方党委的肯定和支持,得到了地方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得到了山西省直机关工委的关注和帮助指导。我办也把党建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时纳入到了地方工作中。

    根据地方工作的特点,2006年4月29日和6月20日,我办分别向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提出了成立国家电监会太原电力监管办机关党委的请示,并很快得到了地方党组织的响应和认可。2006年7月14日,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我办设立机关党委。7月18日我办成立了中共国家电监会太原电力监管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我办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同志们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切实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扎实履行《电力监管条例》赋予的职能,有效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地方政府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各项任务。

    我办机关党委和纪委2007的工作目标是: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完善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委活动制度,指导各支部将党的各项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争取年内实现成为双文明单位的目标。继续做好我省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使电力全行业的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迅速,扎实推进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7年将是太原电监办全面履行监管职能的一年,也是应当更有作为的一年。机关党委作为组织建设的排头兵,一定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一定会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监管队伍建设、电力监管能力提高、电力监管事业推进等各方面有新的作为,取得新的成绩。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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