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司创建和谐供用电关系
发布日期:2007-01-04 来源:网络
一是坚持以发展促和谐。正确处理供电企业和电力客户的发展关系,科学统筹规划电网,关心、支持吉林电网建设,满足电力客户用电需求,为振兴吉林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
二是坚持以安全促和谐。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供用电设备维护与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电网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以服务促和谐。积极倡导服务文化,强化全员服务意识,以高品质的服务赢得社会的广泛信任和支持,让政府放心、社会满意。
四是坚持以诚信促和谐。树立大局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供用电合同,建立和谐的供用电秩序,提高企业的诚信度。
五是坚持以节约促和谐。转变增长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节约,降低能源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六是坚持以共赢促和谐。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与沟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在振兴吉林经济中实现互利共赢。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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