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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供电专项检查全面开

发布日期:2006-12-1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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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几起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和国家电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251号)的要求,太原电监要求各煤矿供电企业对照文件,进行认真自查。
    2006年12月13日,太原电监办召开专项汇报会,听取了山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临汾供电分公司和10个供电支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及所属3个供电公司关于煤矿安全供电专项检查自查情况的汇报。
    太原电监办负责人主持了汇报会,省安监局、省煤炭局、省电力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各供电企业就所辖供电区域内煤矿分布、供电方式、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可靠用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停送电制度的修改及完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就煤矿供电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
    汇报结束后,太原电监办负责人就煤矿供电安全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要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和手段保障煤矿供电安全;要切实落实煤矿安全供电责任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对涉及煤矿的计划停送电,要严格按照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拉限序位原则进行相关工作,并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提前通知煤矿用户;加强对现有规章制度的补充完善;要对供电区域范围内的煤矿供电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合法煤矿应按一级负荷对待,确保其供电安全可靠,对非法矿井和关闭矿井要坚决停止生产供电并加强用电检查。
    最后,太原电监办负责人要求各供电企业对煤矿安全供电工作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部署,加大自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供电。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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