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监局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
8月份以来,按照国家电监会的布署,华北电监局加快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颁发工作步伐。在成立一周年之际,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颁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至9月底,华北区域16家发电企业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其中4家企业是由华北电监局审查并首次核准的,它们是:邯郸金鹏煤气发电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邯郸峰煤电业有限公司。这是华北电监局开展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颁发工作以来新的突破,体现了华北电监局对区域内发电企业经营行为和履行义务情况的持续性监管,标志着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华北电监局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和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审批权限,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对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这16家企业审批文件齐全、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并及时准予电力业务许可或向上级申请复核,使这些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通过两个月的工作,初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已进入稳步推进之中,这将为区域内电力监管的有效开展、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华北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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