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2022-06-14 365教育装备采购网新闻中心
导读:《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划主要由发展背景、总体要求......
《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划主要由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部分组成,共计2.6万余字。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如期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2.4%。
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省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就读。部省共建打造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十一连冠”、教学大赛获得“九连冠”,20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15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43个学科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688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3+1+2”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公民同招”。深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全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双边多边教育合作成效显著。
教育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累计培养本科以上毕业生150多万人,在省内就业创业比例超过70%,累计向社会输送职业院校毕业生250多万人,全省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提高至929人。全省高校共获科技经费1052.83亿元,较“十二五”增长63%。全省高校建有各类科研平台7738个,其中国家级平台69个、省部级平台1175个,位居全国第一。全省高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108项,其中获科学进步奖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24所高校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百强榜。
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均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委。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5万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2万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1.63倍和1.67倍,经费投入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全省高校拥有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超过1800人,占全国高校总量的10%。
(二)机遇挑战
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国际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大变局演变。必须辩证认识和把握世界发展大势,把教育这一重要先手棋谋划好、布局好。
从国内看,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从江苏看,经济发展进入创新引领加速、质量全面提升的阶段,民生发展进入加快品质提升、促进共同富裕的阶段,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更加迫切,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充满温度的教育服务。
从教育领域看,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在社会牢固确立,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等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发展重点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更加关注结构优化转变,发展方式由注重刚性保障向更加关注弹性供给转变,发展要求由注重达标考核向更加关注特色品牌转变,发展取向由注重学校建设向更加关注师生成长转变,发展评价由注重水平高低向更加关注人民满意转变,努力办好适合的教育、现代化的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优先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服务导向。
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依法治教。
坚持系统观念。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教育更加公平更为优质,教育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多样化可选择的高质量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总体实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质量水平更加向好。
——供给方式更加多样。
——公平底线更加牢固。
——发展活力更加强劲。
——服务成效更加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围绕促进人的现代化,坚持以德为先,构建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为每一位学生成人成才和人生出彩打好基础。
1.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2.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3.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
4.加强劳动教育。
5.推进法治、生态文明、网络文明、科技和国防教育。
6.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二)推进基础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
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家庭、社会落实应有责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水平。
1.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
4.推进特殊教育全纳融合发展。
5.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
(三)提升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快构建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高地,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建设技能型社会。
1.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推动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3.完善职业教育育人机制。
(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以实现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普及化为导向,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特色发展、开放融合发展,加快一流大学群体建设,提高高等教育社会服务能级和贡献水平。
1.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2.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3.促进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
4.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5.提升高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
(五)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创新发展方式,丰富发展内容,重点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
1.完善终身学习制度。
2.健全社区教育办学体系。
3.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以培养补充教师为基础,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引领,以保障待遇为关键,推动全体教师共同发展,引导广大教师争当“四有”好老师。
1.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2.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
3.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4.优化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七)加快智慧教育建设
深入推进新技术赋能教育,以新技术促进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变革,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
1.加快教育新基础设施建设。
2.构建智慧教育创新应用生态。
3.推进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
(八)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积极稳妥、健康有序、提质增效、行稳致远,以确定性工作有效应对不确定的风险挑战,努力构建新时代江苏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
1.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2.提升教育合作交流水平。
3.加快国际化人才培养。
4.增强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
(九)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5.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十)推动区域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
抢抓国家、省重大战略机遇,增强江苏教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战略自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优化区域教育发展。
1.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
2.打造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
3.推动教育服务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4.推动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加大教育投入。
(三)强化督导评估。
(四)完善落实机制。
(五)营造良好氛围。
此外,《规划》还设置了以下十五个专栏。
专栏1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行动
专栏2体育美育高质量发展计划
专栏3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计划
专栏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专栏5推进“双减”工作
专栏6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与内涵提升项目
专栏7中职“领航计划”和高职“卓越计划”
专栏8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专栏9高校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行动计划
专栏10终身学习平台建设计划
专栏11教育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专栏12智慧教育提升工程
专栏13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
专栏14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
专栏15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丹丹)
上一篇:《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推荐
频道月排行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顺义区-办理转学审批
- 【地方规章】辽宁省抚顺市基础教育投入条例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转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清理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账户的通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频道总排行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