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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将对市城区新建中小学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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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濮阳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建设资金奖补暂行办法》,支持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入学难”问题。在市城区建设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办法规定,濮阳市政府对华龙区、开发区在市城区内新建幼儿园、小学、初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一所幼儿园补助300万元,新建一所小学补助500万元,新建一所初中补助800万元。新建幼儿园、小学、初中是指从2012年以来,华龙区、开发区在《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中心城区(大广高速、濮范高速、106国道和汤濮铁路围合区域内的规划城市建成区)教育用地上,投资新建的学校。对在原址上重新规划建设的城市幼儿园和中小学,且投资额幼儿园在900万元以上、小学在1500万元以上、初中在2400万元以上,纳入奖补范围。
  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占地达到《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和《河南省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6〕86号)文件规定,班数达到12个班以上规模,占地不少于8亩,生均建筑面积达到8.8平方米。中小学建设标准和占地达到《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和豫国土资发〔2006〕86号文件规定,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指标(即最低指标),小学达到24个教学班以上规模,占地不少于40亩,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5平方米;初中达到36个教学班以上规模,占地不少于60亩,生均建筑面积达到6.4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初中标准核定。
  奖补资金从市财政教育切块资金中列支,每年列支1600万元,当年结余资金转接下年使用。奖补的原则是先建后补、建成再补。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学校建设,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工业园区、市濮东产业集聚区内新建的幼儿园、中小学参照此暂行办法执行。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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