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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行研究生奖助新政策 完善研究生助学体系

发布日期:2014-07-0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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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享受如下标准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各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博士研究生不得高于每生每年18000元,硕士研究生不得高于每生每年12000元自行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高校共同承担。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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