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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07-0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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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印发《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与地方共建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起有区域特色的,市级统筹、县市区政府与高职院校共建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完善优化该市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的能力。
  
  《意见》提出要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以项目化合作为特征的合作共建模式、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特征的共建共管模式、以共同出资建设为特征的合资共建模式等多种校地共建合作模式。要求县(市)区政府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区域内龙头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共建,支持中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各地要制订促进校地合作的优惠政策和特色二级学院生均经费补偿机制。推进区域内校企合作,组建由中、高职院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建立高职院校与本地骨干企业联系制度。
  
  为了保障校地共建工作顺利推进,由市政府统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高职院校成立校地共建理事会,协调共建事宜。
  
  自2010年10月宁波市成为国家“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后,宁波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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