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确保师生安全
核心提示: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针对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安全工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综合监管和协调指导责任以及各部门和具体岗位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大学辅导员、中小学班主任、幼儿园保教员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学生校内外活动的日常监管,严防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溺水淹亡等意外伤亡事件。各市教育局要对属地学校、幼儿园提出明确要求,如果组织教师或学生开展春游等集体活动,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组织者责任。
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敏感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所有建筑物和水电、燃气、管线(网)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校车安全营运大检查,对食品卫生安全,实习安全全面监管。确保师生、学校全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