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沈阳普高办学标准增“学校特色建设”内容
科技、艺术、外语、数理、人文、体育……今后沈阳市普通高中将涌现出一批特色学校。5月5日,沈阳晚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下发2013年修订的《沈阳市普通高中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与以往标准相比,新增“特色建设”指标,强调学校以拓展课程为延伸,以丰富的社团活动课程和假期实践活动课程为补充,构建学校课程体系,全方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需依自身条件准确定位
《标准》是普通高中办学指南,包括办学条件、人力资源及职业化发展、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及质量四个部分。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国家、省相关新文件的出台,这一办学标准在保持总体框架的前提下,一些细则也在不定期调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都有所调整。如2011年增加了减负内容,今年则在学校管理中新增了特色建设部分。要求各高中充分考虑学生基础、办学条件、发展历史和师资力量等要素,准确定位学校特色,特别是要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特别提到“学生社团活动”。据悉,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组织普通高中特色实验校的验收检查,沈阳市也将命名一批特色普通高中。
女生15人男生30人设一蹲位
《标准》在办学条件部分,对教室、宿舍、运动场、实验室等硬件都有明确规定。如生活设施方面规定: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水冲式厕所;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女生应按每 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应按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平方米;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配有淋浴室。
走读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8小时
减负备受学生、家长关注。《标准》明确,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上早、晚自习。城市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夏季不晚于18:00。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1小时。不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适时对学生给予个性化学法指导。不以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并要开齐开全体育课程,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体活课,每天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每名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