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须按照标准选购校车

发布日期:2012-11-20 来源:网络
 点击:
 

  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选购校车产品,以便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

  近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提醒各地在为小学生和幼儿新购校车时,应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进行选购,以避免发生因购买不合格校车而无法办理牌证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

  通知指出,为确保校车质量和安全,200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截至今年10月16日,已发布了35个批次、共52家生产企业的441个校车产品。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通过网站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请各地各校和幼儿园关注其中有关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的变化情况,确保选购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校车。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2012年我国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问题比前年多10倍
下一篇:部分地区和领域“过度教育”是一种奢侈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