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上海:要求区县人民政府对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

发布日期:2012-10-25 来源:网络
 点击:

  日前,针对校车安全工作中“人、校、车、行、证、责”等主要环节,上海市出台《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

  上海要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各负其责,同时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近日,上海市教委、市交警总队、市运管处已联合对各区县教育局校车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武汉理工"三项教育"推进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建设
下一篇:浙江教育收费检查将重点查名校和中外合作办学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