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福建乱收费校长一律免职违反办校初衷

发布日期:2012-09-21 来源:网络
 点击: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得擅设教育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对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公办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

  福建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校长公告书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此外,各校应通过校内公示栏张贴、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和上传校园网站等方式,将校长公告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总额、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一旦发现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办学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并追究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电子书包当成洪水猛兽使用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不可取
下一篇:走教下乡播种山村学前教育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