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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三项新政扶持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发展

发布日期:2012-09-0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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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年伊始,深圳市民办学校的师生们收到了一份“大礼”:民办学校每年补贴学费,小学生最高5000元、初中生最高6000元;在民办学校连续任教3年的教师,每月发放津贴300元;近160所民办学校获得共约8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据推算,全市将有近5万名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学位补贴,近14000名教师享受长期从教津贴,3个配套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政府投入将超过5亿元。

  这是深圳市教育局、市财政委日前联合颁布实施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和《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这次出台的3项政策,凸显了深圳市委、市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坚定决心。《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缴纳。仅此一项,可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约2.5亿元。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连续从教3年以上的民办学校教师,从第四年开始享受从教津贴,全市近1.4万名教师可享受该津贴,民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将从3000元提高到3500元。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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