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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重新定兼职博士生导师规定

发布日期:2012-07-2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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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业大学近日对聘任校外、境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的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博导的年龄、聘期、招生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根据新修订的规定,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除院士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聘任期限为5年,如果两年内未招收到博士生,则合同自行失效;校外兼职博导在其聘期前三年招生,每个聘期内招收的博士生数量不超过两名;校外兼职博导聘任期满后,自动失去该校校外兼职博导身份。

  新修订的聘任境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规定,境外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境外博导的聘期由原来4年延长至5年,其他聘期、招生方面的规定基本与校外兼职博导一致。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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